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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全解(金景芳 等).pdf[文件分类] 其他[目录路径] 周易/周易全解(金景芳 等).pdf[文件说明] 周易全解(金景芳 等).
周易杂卦证解
【 原文 】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则退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颠也。始,遇也,柔遇刚也。
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 详解 】
《杂卦传》从文字表面上看,未尝不可以理解,其中亦颇多精义。但是为什么《杂卦传》也论述了六十四卦,而其先后次序与《序卦传》不一样?又为什么自“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以下五十六卦皆以反对为序,而自“大过颠也”以下八卦则否呢?这些问题实难索解。因此我们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原则,就
不加以解说了。
吕绍纲按:当年先师金先生和我对《杂卦传》空着没讲,因为我们不明白。后来廖名春把它讲明白了,现在把廖文照引于下,填补这个空白。
《杂卦》在今本《易传》诸篇中最短,它是以卦象对举见义的形式揭示《周易》六十四卦卦德的一篇专论。
《杂卦》通篇为韵文,共用了十九个韵,因而显得音节和谐。除篇末的八个卦之外,《杂卦》其余五十六卦的排列顺序都很有规律,它们皆“二二相耦”,每两个卦成一组;每组两个卦的关系又是相综相错或非复即变。如开篇它就说:“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这里的六个卦,乾卦和坤卦是一组,比卦和师卦是一组,临卦和观卦是一组,这就是“二二相耦”。
乾卦的卦形为六个横线,坤卦的卦形为六个断线。它产两卦同位之爻的爻性全部相异,乾卦的初爻为阳,坤卦的初爻为阴,其他二、三、四、五、上爻也皆如此。这种关系韩康伯称之为“错”,孔颖达称之为“变”。比卦和师卦、临卦和观卦这两组卦与卦之间的关系则不同。比卦上坎下坤,卦形为(无法显示也无法描述,自己去搜索),师卦上坤下坎,卦形为(无法显示也无法描述,自己去搜索),将比卦的卦形倒转过来,就是师卦的卦形。临和观也是如此,将上坤下兑的临卦倒转过来,就是上巽下坤的观卦。同组内两卦之间的这种关系,韩康伯称之为“综”,孔颖达称之为“覆”。
《杂卦》前五十六卦二十八组,每组内的两卦,其关系不是“综”就是“错”,不是“覆”就是“变”。可是,从第五十七卦起,后面的八个卦就不同了。这八卦是大过和姤卦,渐卦和颐卦,既济和归妹,未济和夬卦。大过上兑下巽,姤卦上乾下巽,它们之间既没有相综或相覆的关系,也没有相错或相变的关系。渐和颐、既济和归妹、未济和夬卦也皆如此。这种不合乎规律的现象,显系错简所致,宋人蔡渊根据前五十六卦“二二相耦”、“非覆即变”的结构和句尾押韵之例,将后八卦改作:
大过,颠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归妹,女之终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这样,大过和颐卦就成了相错关系,归妹和渐卦既济和未济、卦和卦就成了相综关系,其说为是。
由此看来,《杂卦》实际将《周易》六十四卦分成了三十二组,其中乾与坤、小过与中孚、离与坎、大过与颐这四组卦皆是相错关系,其余二十八组皆为相综关系。就是用这种“错综其义”的方法,《杂卦》重新编排了《周易》六十四卦的顺序与今本《周易》的卦序相比,《杂卦》卦序有同有异。就“二二相耦,非覆即变(即相综相错)而言,它们是一致的。但今本《周易》的卦组与卦组之间如《序卦》所说,有意义上的联系,成为一因果联系的系列。
可是,《杂卦》中卦象的排列,却没有这种联系。如《杂卦》初始的六卦,各卦组间的两卦,有着反对关系,一刚一柔,一乐一忧,一与一求。但乾坤组与比师组、临观组之间,却互不相关。此说明《杂卦》所追求的是卦组内的逻辑结构,而不是卦组之间先后的续承关系。
《杂卦》对“二二相耦”卦组意义的解说,采取了“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韩康伯注)的方法。所谓“以同相类”,就是将卦义相同或相近的两卦作为一组,通过对举使其义凸显。如:
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
屯卦称“见”,指生机呈现;蒙卦称“著”,“著”即明显。属同义对举。大壮称“止”,即强盛知止;称“退”,指时穷退避。大有称“众”,指所有众多;同人称“亲”,指与人亲近。与人亲近则所有众多,这都是以类相从。
但《杂卦》主要的解释方法是“以异相明”。所谓“以异相明”,就是通过揭示两卦的对立关系来凸显其各自的意义。上举“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就是如此。乾卦和坤卦阴阳相错,卦形相对,其德性“刚”与“柔”也相反;比和师卦形相综,互相反对,其德性“乐”和“忧”也相反;临卦和观卦为覆为综,其义也相反,一是与人,一是营求。通过这种对立的比较,就最大限度地揭示了两卦性质的不同。《杂卦》这种“以异相明”的方法突出了《周易》用矛盾对立观念解释世界的意义。
《杂卦》的主要范畴是“刚”、“柔”。首句“乾刚坤柔”,表达了其对立义。乾卦由六阳爻一组成,代表事物的刚健之性;坤卦由六阴爻--组成,代表事物的柔弱之质。乾、坤对恃,表示万事万物无不具备刚柔两重性,而其间的刚柔消长则决定了事物之间的互相区分。
乾、坤以下六十二卦正是以刚柔消长的不同态势来说明事物之间的差异性的。如:“否、泰,反其类也。”否卦上乾下坤,泰卦上坤下乾。一是内柔而外刚,一是内刚而外柔,以刚柔分类,态势正相反,故云“反其类也”。
又说:“剥,烂也;复,反也。”剥卦上艮下坤,柔长而刚退。复卦上坤下震,刚退尽而复返,虽只一刚爻居下,但表示了刚健之性的发展趋向。所以剥、复对举,说明刚柔消长决定了事物的不同发展趋向。
刚柔思想反映在人事上,则刚为男,柔为女;刚君子而柔小人。如说:“归妹,女之终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上震下兑,震为长男,兑为少女;渐为归妹之综卦,上巽下艮。巽为长女,兑为少男。两卦都是以嫁女作解,长男配少女,与礼相宜,故归妹云“终”;少男配长女,与礼不宜,故渐云“待”。这是以男女为刚柔。
《杂卦》结尾云:“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姤卦形为上乾下巽,一柔初生,《杂卦》不言柔“反”,而言“柔遇刚”。夬为姤之综卦,卦形为上兑下乾,五刚下长,一柔仅存,刚占绝对优势,故云“刚决柔”。既然是五阳决除一柔,所以“君子道长”,而“小人道忧”。所谓“君子”、“小人”,也是“刚”、“柔”。
《杂卦》以“乾刚坤柔”始,以“柔遇刚”、“刚决柔”终。中间的六十卦,虽未明言刚柔,但刚柔之义或示之于六爻,如否、泰、剥、复,或显之于上下卦,如渐、归妹。未言刚柔而实寓刚柔之义于其中。所以,《杂卦》实际是以反对为内在结构形式,以刚柔思想为主线的一篇《易》说。
全本完。
本文选自金景芳、吕绍纲合编的《周易全解》,市面上非常靠谱的讲解易学知识之书,想入门或深学的朋友都可读一读。
周易大壮卦详解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赢。壮于大舆之 輹 。
九四与九二一样,都是以阳居阴,刚有柔来济,因而不至过于壮。但九四居四阳之终,也有容易过于壮的一面,所以爻辞说“贞吉”,即安定不动可得吉。既“贞吉”了,则能从容以进,无有失误,所以爻辞又说“悔亡”。
“藩决不羸”,是承前面九三爻辞“羝羊触藩,赢其角”而言。九三为前面的九四所阻,如遇藩篱,藩未破,角却羸了。九四的前面是二阴,二阴构不成九四前进的障碍,藩无须触已经决开,角羸之虞自然不会有。
九四前进的道路既通,便有“壮于大舆之輹”之象。輹不同于辐,輹在轴,辐在轮。在轴之輹强壮,利于车行。“壮于大舆之輹”,谓车强无病,壮于进,利于行。
《象》曰:藩决不赢,尚往也。
尚,上也。尚往,把前进、行动放在首位。爻辞在“贞吉悔亡”四字之后又说“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较輹”,容易使人误以为九四居柔为不进,“小象”乃提示以“尚往”,告知人们九四“藩决不赢”是进,不是不进。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六五用和易的办法把羊的刚狠给丧失掉了。羊性刚,羊在这里象诸阳方长而并进。六五以柔居中,对于向上并进而来的诸阳,善于用和易的办法制服之,使诸阳无所用其刚,无所用其壮,这就是“丧羊于易”。六五如此则可以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是由于位不当。位不当,在《易》中指爻位不当。以刚居刚位或以柔居柔位,是位当。以刚居柔位或以柔居刚位,是位不当。位当好,位不当不好。这是《易》之常。有的时候,即在有些卦里,位不当好,位当不好,这是《易》之变。大壮卦的情况属于后一种。
大壮卦六爻凡位当的如初九、九三二爻都不好,一为“征凶”,一为“贞厉”。凡位不当的如九二、九四、六五三爻都好,不是“贞吉”便是“无悔”。六五位是刚而质为柔,以柔居刚,是位不当。位不当本来不好。然而在此,不好变成了好,因为正是由于以柔居刚,刚柔调济,使六五具有柔顺和易之德,才能帖然制服强壮并进之诸阳,“丧羊于易”而无悔。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上六所处是壮之终,动之极,一卦之穷,正是进无可进,退不可退的时候,很像羝羊之角挂在藩上,不能退也不能遂。处于这种困境的人,“无攸利”,什么也不能干,干什么也不行。但是“艰则吉”。艰,帛书《周易》字作根,疑读为限,指限制盲动,免受戕害。艰则吉,意谓若能限制盲动,免受戕害,则会得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不能退,不能遂,是做事不周详。艰则吉,是限制盲动做事小心谨慎,则会得吉,即使有点小过失,也不会长久。
〔总论〕
《杂卦传》说:“大壮则止。”大壮是大者壮,大者壮即阳刚盛长。阳刚盛长正是阳刚当止则止的时候。阳刚正在盛长而要求止,并非易事。要把握好止的度,最为重要的是解决好正的问题。因此大壮卦辞只讲了“大壮利贞”一句话。爻辞的意向与卦辞一致。四个阳爻除初九有壮之累外,其余三爻都言贞。《彖传》对此认识得更深刻,它明确指出:“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大正莫如天地,天地之正莫如刚柔相济。表现在大壮六爻之中,以刚处柔或以柔处刚皆利,而以刚处刚或以柔处柔都不好。爻位则不正好,爻位正反而不好。阳刚盛长之时所需要的正,恰是爻位之不正。唯其爻位不正,刚方可得柔之济,刚柔相济才是大壮所需之正。
这一点于爻中表现最为明显的则是九二和六五。九二贞吉,但爻不当位,“小象”释之以“以中也”;六五无悔,“小象”释之以“位不当也”。以柔居刚,爻位不当。也正因为交位不当,才得刚柔相济之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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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噬嗑卦详解
噬嗑 震下离上
《序卦传》说:“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噬,齧,咬。嗑,合。噬嗑,口中有个东西间隔着,梗塞着,咬之后才能合上,有噬而后嗑的意思。震下离上(见题图)这一卦所以取名噬嗑,是因为它确实有噬而后嗑之象。首先,它上面一个阳爻,下面一个阳爻,中间有三个阴爻。阳为实,阴为虚,初上两爻是实,中间是虚,极像一个人张着嘴的样子。其次,只是张着嘴,嘴中没有东西,那就是山雷颐(见题图)了。而噬嗑这一卦,四是个阳爻,很像嘴中梗塞着个东西,使嘴合不上。若要合上嘴,必须咬才行,所以叫做噬嗑。
作《周易》的人把口中有物,必噬而后合的道理推广应用到社会人事上来。天下之事为什么往往不得和合呢?就是因为有间在其中。人世间的大事小事都有这个问题,作《周易》的人在这里取大事加以发挥。他根据噬嗑这一卦的卦象,重点讲天下国家用刑狱除奸慝的问题。由此看出,《周易》作为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它很重视刑罚问题。
噬嗑卦震下离上,有口中有物之象,与颐卦初上二阳,中间四阴不同。而与贲卦离下艮上的情况极其相似,都是上下两个阳爻,中间有一个阳爻似乎贲卦也有口中有物之象。然而贲卦不曰噬嗑。这是因为凡噬者必下动,而贲卦无震,故不得为噬嗑。
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噬,二是嗑。口中有物梗塞,口不得嗑;不得嗑即是不亨不通。若要由不亨不通变为又亨又通,必噬之以除却口中之物。今既言噬嗑,就是说已经噬了已经嗑了。所以噬嗑这一卦本身就含有亨的意义。
噬嗑而亨,由于消除口中窒碍梗塞之物亦即去间。就社会说来,去间的办法是“用狱”。“用狱”与用刑不同。“用狱”之中包括有究治情伪,判断是非的内容。卦不言用刑,爻却言用刑。六爻之象可分作用刑与受刑两部分。初与上是受刑的,中间四爻是用刑。六五柔而居尊位,是“用狱”之主。
《 彖 》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
颐中有物曰“噬嗑”,用卦体解释卦名,颐就是口。这一卦是震下离上,像口中有个东西梗塞着,口合不上。若要将口合上,则必须噬而去之,所以卦名噬嗑。如果口中无物,那便是山雷颐了。
“噬嗑而亨”以下数句解释卦辞。卦辞说“噬嗑亨”,孔子于此添一个“而”字,说“嗑噬而亨”,使卦辞的含义更加明确。口中有物则噬,噬则嗑,嗑则亨。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说明这一卦三阴三阳,阴阳各半,刚柔相间而不相杂,故称“刚柔分”。阴阳各半而相间的卦不止噬嗑一个,为什么仅在噬嗑这一卦强调“刚柔分”呢?因为“刚柔分”有明辨之象,噬嗑是讲“用狱”的,而明辨乃是察狱之根本。又“刚柔分”与“雷电合”连系起来正构成“噬嗑而享”的全过程。“刚柔分”是静态的,有上下未动,将噬未噬之象。“雷电合”是动态的,是下动上明,已噬已嗑之时。“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完整地表达了由未噬而噬,由噬而嗑,由嗑而亨的全过程,为“噬嗑而亨”这一句卦辞指出了根据。
“柔得中而上行”,指的是六五。六五以柔爻居刚位,是为位不当。但是六五以柔得中而居尊位,这一点十分重要。用狱之事,过柔则失之宽,过刚则失之暴。六五不重柔不重刚,而是以柔居刚且得中,用狱最为适宜。 《周易》柔下刚上是常 例。若柔居上体,则言“上行”;若刚居下体,则言“来”。 如讼、无妄、涣等,刚爻居下体,故《彖传》称“刚来”。如晋、睽、鼎以及本卦噬嗑,柔爻本应在下,今居五位,故《彖传》称“上行”。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按照《周易》常例,雷电应为电雷。蔡邕熹平石经就是作电雷的。程颐、朱熹也以为雷电当作电雷。电也就是火,电雷噬嗑就是火雷噬嗑。电有明,明可以照物;雷有威,威可以震物。统治阶级观察电雷噬嗑之象,应该效法其明与威,以明罚敕法。
言“先王”以明罚敕法,不言“君子”以明罚敕法,表明明罚敕法是属于立法方面的事情。“明罚”,则事先将犯什么科,应定什么罪的罚例规定下来,并明确告知民众,令民众有所规避,不致于犯法受刑。“敕法”,是公布于民众的法令制度,要严行告诫,使民众有所畏惧,尽可能不犯法受刑。明罚与敕法都是强调统治者在刑罚的问题上要把注意力放在事先的防范上,而不是放在事后的惩治上。
这反映了孔子的思想。孔子主张德治,强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但并不一般地反对使用刑罚。孔子对待刑罚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孔子认为治国首先是靠德教,杀人绝不是好办法。所以季康子问他为政是否可以“杀无道以就有道”时,他说:“子为政,焉用杀。”第二,即使是不得已非用刑罚不可,孔子也力主先教后杀,他说:“不教而杀谓之虐。”孔子的这种思想可以代表整个儒家学派。儒家学派在刑罚问题上的观点与法家根本不同。不能因为荀子礼法并重就说荀子是法家。
初九, 屦 校灭趾,无咎。
初九在卦之初,处无位之地,象社会底层的“小人”,亦即“礼不下庶人”的“庶人”。孔子在《系辞传》里对此文有解释。孔子说“屦校灭趾无咎”这一爻是针对小人而言。小人重视利害,不在乎仁义不仁义。小人有了过错,不给他一点厉害,他是不会改的。对小人的最好办法是“小惩而大诫”,在他犯有轻微过失的时候,及时给予适当的惩罚,使之改恶迁善,不会使过失发展到严重的程度。这样做,看来是惩治了他,其实是挽救了他,是小人之福。
校是木制的刑具。屦,鞋,这里作动词用。屦校,把校这种木刑具像穿鞋那样穿在罪人的脚上。灭,没,是遮没的意思,不能释作创伤。灭趾,刑很轻,刑具仅仅遮没了脚趾而已。有了小过,给予适当的轻微惩罚,使之不至于犯大罪,这对于受刑的人说来,是无咎的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屦校灭趾”,使罪人不得行走。这是表面意义。实质上是通过“屦校灭趾”这轻微的惩罚,警戒罪人勿在罪恶的路上走下去。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与六五有应的关系,六五是用狱之主,六二是用刑之人。六二以柔顺中正之德用刑,刑必当罪,不至于轻重失当,易于使受刑的人服罪。“噬肤灭鼻”,是用刑深严之象。肤是禽兽身上与骨头不相连系的肉,如猪的下膪,这样的肉柔脆易咬,甚至嘴巴能咬进肉里,连鼻子也能没进去。“噬肤”,是说用刑很容易就达到了使受刑人服罪的目的。“没鼻”,是说用刑深严。因为六二有柔顺中正之德,刑必当罪,所以即便用刑深严,也是适宜的,不会有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二以阴柔居于初九阳刚之上,故曰“乘刚”。爻辞说“噬肤灭鼻,无咎”,指出六二因柔顺中正,具有用刑深严且容易使受刑之人服罪的可能性。“小象”说“噬肤灭鼻,乘刚也”,指出六二的用刑深,是由于乘刚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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